臨床上,常會被問到一個問題:「我究竟是傷到筋,還是傷到骨?」如果我們把「疼痛」當做一個「事故」,不論事故點在筋還是在骨,一定會先造成筋的收縮,進而改變骨的位置,使得筋和骨產生旋轉與偏斜,肌肉的過度收縮會壓迫穿越其中的神經而傳遞出痛感,以上就是疼痛產生的過程。如 (圖 1),我們把竹筷當作骨,藍色部分是肌肉束,黃色代表神經,在疼痛事故發生前,骨骼、肌肉與神經彼此和諧的排列著;事故發生後 (圖 2),骨骼被其他肌肉拉歪了,進而影響兩骨之間的肌肉排列,被扭轉後的肌肉會壓迫穿越其中的神經,疼痛就產生了。

肌肉束正常

圖 1. 肌肉束正常

肌肉束歪斜

圖 2. 肌肉束歪斜

 

因此慢性累積而來的受傷,一般都認為是「傷到筋」,但由於人體的筋骨屬於對稱結構,當一側的肌肉或肌群受傷時,不當的收縮力量會改變骨的位置,使骨位偏移,進而連動骨上的其他未受傷肌肉,使得整個歪斜範圍擴大;同時,日子一久,基於人體自我保護功能,另外一側沒有受傷的結構必需順應受傷側的改變而作出調整,此一調整的好處是可以把受傷側的疼痛減緩,可惜副作用是兩側結構會更加失去平衡!至於急性扭挫拉傷,例如跌倒、打架、車禍及運動傷害,容易造成骨折,一般都會認為「傷到骨」,其實受傷處所形成的大片血腫是軟組織 (筋) 也受到傷害的證據。

所以筋固然受傷,骨也跟著不正,傷筋的同時也傷骨。不管是急性或慢性受傷,每一個傷害都會傷筋動骨,只是傷的輕重和原因不同而已。